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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煤氣氣源廠兩處資產招租項目
2025-12-29
項目名稱:貴陽煤氣氣源廠兩處資產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C-ZL-2025925(925)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詳見標的清單
信息披露日期:2025-12-29 至 2026-01-05
| 標的情況簡介: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yè)用房□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 ||||||
| 備注 |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電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yè)管理費、衛(wèi)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在履行租賃合同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或分租給第三方。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更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若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局部改造,須提前提交改造方案,經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后須按要求恢復原狀或無償移交改造設施。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本次招租資產標標的2存在原承租戶,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若產生新的承租方,新承租方需自行與原承租戶友好協商搬離移交等相關事宜,避免產生糾紛。 7.本次招租資產標的1、2未辦理產權證。 8.意向承租方應在承租報名前,前往項目現場進行實地踏勘,充分了解標的的現狀及結構安全等相關事宜,并簽署《現場踏勘表》(需招租方蓋章確認)。意向承租方一經報名參與承租,視為已經現場查看與了解標的物相關信息,完全了解標的物的情況,并接受本次招租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一切情況。 | |||||||
| 招租資產清單 | ||||||||
| 標的 | 資產名稱 | 資產位置 | 招租面積(m2) | 年租金 | 租賃期限(年) | 交易保證金(元) | 經營規(guī)定 | 備注 |
| 1 | 貴陽煤氣氣源廠將水晶集團家屬區(qū)焦化餐廳一樓二樓 | 東平路水晶西路3號 | 927.36 | 122411.52 | 4年 | 25000 | 適合工業(yè)生產加工的項目,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的項目并對環(huán)境沒有污染。 | 適合餐飲及培訓服務的項目,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的項目并對環(huán)境沒有污染。 |
| 2 | 貴陽煤氣氣源廠廠區(qū)內煤棚 | 貴陽煤氣氣源廠廠區(qū)內煤棚 | 3324.23 | 279235.32 | 4年 | 56000 | 適合工業(yè)生產加工的項目,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的項目并對環(huán)境沒有污染。 | 適合工業(yè)生產加工的項目,符合國家安全生產的項目并對環(huán)境沒有污染。存在原租戶,同等條件下原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承租人須為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組織和個人。 | |||||
| 資格條件 | 承租人須為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yè)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組織和個人。 |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guī)定和要求 | 環(huán)境衛(wèi)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 ||||||
| 用途限制 | 承租人必須依法依規(guī)地使用租賃資產,不得在租賃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不得從事賭博、非法傳銷、污染環(huán)境等違法違規(guī)活動。 |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自甲方將租賃標的移交給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 |||||
| 租金掛牌價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租金收繳實行“先交后用”原則。承租人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交付履約保證金及首季度租金,且后續(xù)租金應在每季度或半年應交租金前7日內支付。租金遞增后按遞增金額支付。 | ||||||
| 履約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1、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違約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3、租賃保證金不能充抵房租。 | ||||||
| 交易保證金 | 詳見招租資產清單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務費用的,本所將從承租方交易的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應承擔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務費用。 |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 1、意向承租方為法人的,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 2、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4、交易保證金須知。 5、交易服務費須知。 6、現場踏勘表(需招租方蓋章確認) |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應收取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的50%,向拒簽方收取交易服務費用。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權收取全額資產租賃代理服務費及公開遴選服務費,受損一方可通過司法程序向違約方進行追償。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zhí)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yè)機密保密。 | ||||||||
| 項目聯系人:張經理 聯系電話:0851-847029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