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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經營權招商

2023-06-09
項目名稱: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經營權招商
項目編號:GP-C-ZL-2023133(133)
國資監(jiān)測編號: --
掛牌價: 1708.57 萬元(含增值稅)(6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3-06-09 至 2023-06-25
招商信息披露申報表
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經營權招商
項目編號: GP-C-ZL-2023133(133)信息披露期限:2023.6.9-2023.6.25
標的情況簡介: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全線29個車站和44列列車站內、車內設置的PIS系統(tǒng)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的整體經營權作為標的物進行招商,由中標單位與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經營合同,按照中標金額向業(yè)主繳納經營權費和履約保證金。標的物范圍、現狀詳見《附件1》。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標的物資產類型:



備注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是     □ 否    □ 未安裝
  □ 是     □ 否    □ 未安裝
燃氣  □ 是     □ 否    □ 未安裝
電話  □ 是     □ 否    □ 未安裝
光纖  □ 是     □ 否    □ 未安裝
有線電視  □ 是     □ 否    □ 未安裝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限制條款
(一)經營單位在本項目內所有經營行為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約束、規(guī)定及經營合同約定范圍。
(二)經營單位應在正式經營前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在業(yè)主所在地,為經營管理本項目而組建項目管理部或成立分公司或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管理部(公司)。
(三)在經營期內,除非業(yè)主、經營單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另行約定或經營單位預先取得業(yè)主書面批準,經營單位不得將本項目的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使用權授予給除項目管理部(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或無故終止使用權,也不得將相關權益進行肢解、轉讓、轉包、分包、贈予、抵押、質押或以聯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的方式,將本項目廣告資源經營權處置給任何第三方。
(四)未經業(yè)主書面同意,經營單位不得以本項目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擔保、抵押等融資活動。
(五)經營單位在實施本項目時須優(yōu)先考慮軌道交通經營線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運營。業(yè)主保留因地鐵建設及運營需要永久或臨時終止、調整或刪減部分己移交經營單位經營的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的權利,經營單位應無條件服從并及時提供相應的場地給業(yè)主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經營單位自行承擔,經營單位不得因此向業(yè)主提出補償或賠償的要求。
其他特別約定
(一)業(yè)主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為檢查、維護和修復經營線路的任何部分或為保證經營線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運營進行任何行為或事情,包括但不限于中斷經營線路的運營及關閉經營線路的任何車站。業(yè)主不承擔因上述行為給經營單位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
(二)經營單位須遵守業(yè)主運營信息發(fā)布的相關要求,在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上保留固定區(qū)域,專用于向乘客發(fā)布運營信息。
(三)經營單位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保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條例》、《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信息安全權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系統(tǒng)穩(wěn)定運行,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防范網絡違法
犯罪活動,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遵守業(yè)主相關網絡安全規(guī)章制度。經營單位須滿足《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等保2.0)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要求,承諾保證傳送到軌道交通編播中心接口矩陣前數據的安全,使用專線進行接口鏈接,保持物理隔離(如:采用防火墻等設備),禁止使用任何外設接口播放或上傳視頻,經營單位須建立完善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應急預案、網絡安全領導小組等相關規(guī)章制度。
(四)經營單位在開展廣告業(yè)務時,須嚴格遵守業(yè)主制定的廣告審批和發(fā)布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和要求,并無條件接受業(yè)主的監(jiān)督、監(jiān)管和檢查。
(五)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經營行為不得對地鐵運營安全服務和乘客造成影響,不得造成噪音污染,影響地鐵語音播報。
(六)經營單位須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保證不低于 30%的有效發(fā)布時間用于業(yè)主發(fā)布非商業(yè)廣告,如遇政府重大宣傳活動或特別指示,經營單位須無條件按政府的具體要求發(fā)布公益宣傳廣告或指定內容。經營單位每年無償向業(yè)主提供 30 分鐘非商業(yè)廣告視頻制作,其中約 20 分鐘由業(yè)主提供素材,經營單位進行編輯與剪輯,10 分鐘由經營單位根據業(yè)主需求進行拍攝與制作。
(七)經營單位在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經營過程中,所有招商和宣傳內容必須明確經營范圍為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如因經營單位在招商、宣傳和營銷過程中產生歧義造成業(yè)主其他廣告資源經營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經營單位承擔。
對經營單位資質的要求經營單位性質■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報名資質及提交資料:                                      
(一)意向經營單位必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人民幣 5000 萬元(含)以上(執(zhí)行標準: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二)意向經營單位或其控股子公司須具有制作及播出公共傳播視頻項目的經營管理經驗,經驗狀況良好,具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fā)放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或具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授權業(yè)務經營權,且上一年度(2022年)經營收入超過 4000 萬元人民幣(執(zhí)行標準:提供通過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提供相應的經營項目合同以及營業(yè)收入發(fā)票證明)
(三)意向經營單位有過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相關經營經驗不少于 2 年(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提供相應合同證明)
(四)意向經營單位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須保證企業(yè)及法人信用良好,無嚴重違法、失信、拖欠租金現象,在 2022 年無不良履約記錄,未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出具承諾書)。
(五)為保證播出安全,意向經營單位需具有相關內容安全把控專家團隊,持有《網絡信息審核員證書》 、《網絡視聽節(jié)目審核員證書》 、《廣告審查員證書》等相關證書(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提供人員名單及證書證明)。
(六)為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防范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經營單位經營單位須具有網絡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等證明文件(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提供網絡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
(七)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的全部投資及政府的一切相關審批手續(xù)辦理(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出具承諾書)。
(八)意向經營單位須承諾按業(yè)主提供的合同范本簽訂經營權使用合同(執(zhí)行標準:意向經營單位出具承諾書)。
對經營方式的要求經營期6年(一)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經營單位(即本次中標單位)在經營期內負責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PIS系統(tǒng)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的經營,包括對PIS系統(tǒng)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的推廣及營銷、運營、管理、維護、發(fā)布廣告獲取收入,并在經營期結束后,將PIS系統(tǒng) 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向業(yè)主進行返還和移交。
(二)經營準備期
經營準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共計90天,如90天經營準備期屆滿后,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未實現開通試運營,則經營準備期自動延續(xù)至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初期運營前一日,經營準備期內免收經營權費,但因經營單位使用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安全責任由經營單位自行承擔。
(三)經營期限
本次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PIS系統(tǒng)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經營權項目招商的經營期限為6年,自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開通初期運營之日開始計算經營期。
掛牌價1708.57 萬元(含增值稅)(6年)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 PIS 系統(tǒng) LCD 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6年經營權掛牌價1708.57 萬元(含增值稅)。
經營權費支付方式按季支付每年度經營權費分4次收取,每季度收取一次,第一年度第一季度經營權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收取,第一年度第一季度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收取第一年度第二季度的經營權費,后續(xù)各年度各季度的經營權費收取時間以此類推。經營權費支付比例詳見《附件2:經營權費》《附件3:電費結算》。
履約保證金經營權費總額的5%為保障業(yè)主相關權益,經營單位須向業(yè)主提供履約保證金,經營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擬定為經營權費總額的5%,履約保證金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在合同簽訂前提交。
在經營單位無違約及按本合同規(guī)定繳清所有費用的前提下,業(yè)主在經營期滿后如數退還履約保證金,但不支付利息。
交易保證金60萬元(人民幣)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注:業(yè)主在招商過程中將對意向經營單位的實力、信譽及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核實,如發(fā)現意向經營單位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資格,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競價保證金則不予退還。)
其他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經營單位,采用網絡競價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業(yè)主審核并確認其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經營單位,并按掛牌底價簽訂合同。貴陽軌道交通三號線一期PIS系統(tǒng)LCD顯示屏及屏蔽門投影廣告資源經營權使用合同(詳見:附件4)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經營單位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10個工作日進行信息延期,直至征集到經營單位。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本業(yè)主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商信息發(fā)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承諾:
1、本業(yè)主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fā)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經營單位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登記,并查閱招商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fā)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fā)布公告,不自行與意向經營單位接觸或協商標的招商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商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保證金繳納賬號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附注:意向經營單位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繳退有關須知執(zhí)行,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招租項目收取。
項目聯系人:潘經理 王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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